配合我國師資培育政策及中小學教育發展之需求, 本校依據中華民國83年2月7日 總統華總義字第0694號令公佈之師資培育法規定,於84年11月23日奉教育部台(84)中字第057743號函核准成立。
本中心原隸屬於教務處,原名教育學程中心,90學年度改隸於社會科學學院, 92年11月奉教育部核定更名為師資培育中心。本中心每年招收65位學生,至今培育師資逾千人。 本中心每年招收之學生來自本校各學院,除對於學生專業領域內知識訓練紮實 外,並重視培養學生服務的人生觀、勤勞的習慣、敬業的精神,為中等學校各學科培育最佳師資。
- 本中心承襲學校基督博雅教育傳統,並呼應本校校訓「求真、篤信、力行」之精神,聯結知識的追求與使命的實踐,以「愛、榮譽、使命」為中心的教育理念,並以培育具有「教育愛」、「教育專業」、與「教育志業行動力」的未來中學教師為本中心的教育目標。本中心「教育愛」、「教育專業」、與「教育志業行動力」之教育目標可以分別闡述如下:
- 「教育愛」目標,培育對生命價值的肯定與對教育工作熱忱投入的師資生;
- 「教育專業」目標,培育具備專業知識與追求卓越能力,使自己成為一位終身學習者楷模的師資生;
- 「教育志業行動力」目標,培育具備服務的心志與奉獻的精神,以教育工作為終身的職志,並能夠身體力行、展現行動力的師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