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1:先看看您是否符合報名資格--
1、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112學年度起
本校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其申請前任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占全班或全系前50%、通過本校基本勞作者(無勞作成績者須予以補修,通過者方具申請資格)。
2、研究生(含碩士在職專班):
申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含)以上;若身分為該學年度新生者,研究所入學成績達該年度入學排名前60%;有志從事教育工作者。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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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專門課程培育領域群科(可任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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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培育之本科系所
(含學位學程、雙主修、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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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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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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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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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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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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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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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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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數學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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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系所、統計學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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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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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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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系所、哲學系所、經濟學系所、社會學系所、法律學系所、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所、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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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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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社會領域歷史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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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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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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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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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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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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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物理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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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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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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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化學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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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系所、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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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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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藝術領域音樂藝術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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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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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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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視覺藝術專長與美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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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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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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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生命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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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所、生命教育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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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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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等學校語文領域第二外語(日語)專長、應用外語科日文組
餐旅群餐飲主修專長
農業群動物飼養及保健主修專長
農業群農業生產與休閒生態主修專長
食品群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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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系所
餐旅系所
畜產系所、生科系所
產系所
食科系所
美術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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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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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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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工程學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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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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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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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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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師培中心網站「法規表單」專區下載「報考教育學程書面審查格式」,依格式說明填寫,印出後送系所審查並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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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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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請掃描清楚。
※應屆錄取本校研究所新生請附碩士班新生完成報到證明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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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學成績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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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有任一學期班排名或系排名達全班或全系前50%之「在學成績證明書」,本項請親至課務組申請或於成績單自動列印機投幣列印紙本後再掃描,請勿上傳學生資訊系統列印之電子資料。
※應屆錄取本校研究所新生請附含有名次之入學考試成績通知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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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歷年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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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在學生:須有勞作成績,或勞作通過證明,大一學生僅有111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者,可用「有111學年度上學期排名之在學成績證明書」取代,無須再額外繳交歷年成績單。
※應屆錄取本校研究所新生亦須繳交「大學歷年成績單」,如前一學位為大學以上,則請另繳交「前一最高學位之歷年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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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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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住民身份報考者,請繳交證明文件影本1份(如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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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學以上之其他特殊表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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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40%),含:學業成績(30%)、特殊表現(10%)如英檢證明、斐陶斐榮譽會員、書卷獎、志工服務、服務學習、學會、社團幹部、教學助理、學生領袖、參與師培相關活動…等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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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東海大學中等教育學程報考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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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考生報名時均須檢附(簡章第10頁)。
※非相關系所考生及職業類科考生請務必於該項聲明處打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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