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專業課程修課邏輯與順序

教育專業課程修課邏輯與順序:

本學程課程之擋修機制如下,請務必依以下修課順序逐學期修讀(未依規定修課者,將造成修業年限延長之後果)。

學程第一年上學期:修完至少兩門教育基礎課程4學分+教師專業發展與E檔案2學分
學程第一年下學期:修完至少兩門教育方法課程
學程第二年上學期:領域群科教材教法2學分+教育行動規劃與實作課程(一)1學分
學程第二年下學期:領域群科教學實習2學分+教育行動規劃與實作課程(二)1學分

注意:上述課程不得同時修習或反序修習,亦不可跨校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