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學實務能力檢定-教案檢定

 東海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112 學年度教學實務能力檢定—教案檢定實施計畫

112年11月17日中心會議通過

一、東海大學師培中心為培養師資生教學實務「教案設計」之能力,因此訂定此作業原則檢測對象,東海師資生於 106 學年度(含)後開始進入師培修習課程者,應參加教案設計檢定。

二、教案設計內容格式之撰寫,依照素養導向之教案格式設計。

三、教案設計內容評定之標準採「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教案設計」之 7 大項評鑑指標,包括 18 條檢核重點。

四、評審委員:具中等學校教師專業進修進階資格之正式教師。

五、檢測時間:於每一學年之上學期辦理一次為原則。於 113 年 1 月 5 日(星期五)中午 12:00 前寄教案作品至 pt.teacher.pt@gmail.com 信箱,逾期不予收件。

六、檢測方式:

     1. 教案設計採「單元教學活動」詳案之設計方式進行,教材內容、版本以國中、高中職學校所使用之教材版本為主。

     2. 教案設計內容應完整包含設計理念、學習表現、學習內容、核心素養、學習目標、教學內容架構(或教學要點)、教學流程、教學方法或策略、單元教學節次、教學評量、參考資料等。

七、檢測結果:師資生於各項檢核重點中達 60% 通過以上者,頒予通過證書。以下名次給予獎金獎勵。

       第一名:2000 元/人,取 1 名。第二名:1500 元/人,取 1 名。第三名:1000 元/人,取 1 名。佳作:500 元/人,取 3 名。

八、著作規定:

     1. 繳交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東海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2. 如有違反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除取消其檢定資格,並追繳其檢定證明。

     3. 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作品內容取材不得運用非經授權 之圖片、影音為內容,且不得為參加其他競賽獲獎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