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年第1期師資培育助學金 延長申請期限至111年3月21日下午5:00】

111年度第1期師資培育助學金(11121117月,每月4000)

尚有4個名額。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同學踴躍送件。

一、申請資格:

□ 1.清寒優秀之師資生:

清寒優秀之師資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系所前百分之四十,或達八十分以上,未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或記過以上處分,並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申請補助之學期尚有就學貸款。

□ 2.成績優異之師資生: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系所前百分之三十,未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或記過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