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有4個名額。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同學踴躍送件。
一、申請資格:
□ 1.清寒優秀之師資生:
清寒優秀之師資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系所前百分之四十,或達八十分以上,未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或記過以上處分,並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申請補助之學期尚有就學貸款。
□ 2.成績優異之師資生: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系所前百分之三十,未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或記過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