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修正發布
- 日期 :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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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主旨:「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93270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