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1131224修正發布

教育部 函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郭專員,電話:(02)7736-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