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教案檢定實施計畫

 【公告】東海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11學年度教學實務能力檢定教案檢定實施計畫   (1111014日中心會議通過)

(教案格式、內容、評分標準等詳情請見附檔說明,教程二以上欲在1126月結業及本學期在校外修習分科教材教法者一定要參加,以免無法完成重要集會。)

一、 東海大學師培中心為培養師資生教學實務「教案設計」之能力,因此訂定此作業原則檢測對象,東海師資生於106學年度(含)後開始進入師培修習課程者,應參加教案設計檢定。

二、 教案設計內容格式之撰寫,依照素養導向之教案格式設計。

三、 教案設計內容評定之標準採「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教案設計」之7大項評鑑指標,包括18條檢核重點。

四、 評審委員:

具中等學校教師專業進修進階資格之正式教師。

五、 檢測時間:

於每一學年之上學期辦理一次為原則。於1111230(星期五)中午12:00前寄教案作品至pt.teacher.pt@gmail.com信箱,逾期不予收件。

六、 檢測方式:

1. 教案設計採「單元教學活動」詳案之設計方式進行,教材內容、版本以國中、高中職學校所使用之教材版本為主。

2. 教案設計內容應完整包含設計理念、學習表現、學習內容、核心素養、學習目標、教學內容架構(或教學要點)、教學流程、教學方法或策略、單元教學節次、教學評量、參考資料等。

七、檢測結果:

師資生於各項檢核重點中達60%通過以上者,頒予通過證書。以下名次給予獎金獎勵。

第一名:2000/人,取1名。

第二名:1500/人,取1名。

第三名:1000/人,取1名。

佳作:500/人,取3名。

八、著作規定:

1. 繳交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東海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2. 如有違反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除取消其檢定資格,並追繳其檢定證明。

 

 

3. 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作品內容取材不得運用非經授權 之圖片、影音為內容,且不得為參加其他競賽獲獎作品。